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 10 部委《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等9 部门《关于推动湖北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传承发展的措施》(鄂文旅发〔2023]8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推动传统工艺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为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提供精神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机制不断健全,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传承活力显著增强,传统工艺在培育文化产业、促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整体工作水平保持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保护
1.加强项目记录保存。开展全市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的调查和整理,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依托非遗档案数字化建设,分期分批对国家、省、市、县(市、区)级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记录,加强相关工具、材料、作品等实物资料的征集和保存。到 2025 年,市级以上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视频采集工作全覆盖。(责任单位<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5年 12 月)
2.推动项目分类保护。根据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分类制定保护措施。加强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其制订市级以上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规划。公布一批市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命名一批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传承基地。推动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企业申报省、市“老字号”。(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优化项目传承体系。支持与三峡大学、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三峡旅游职业学院等高校合作,开设传统工艺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院校教学、科研和相关企业技能培训。支持项目保护单位定期举办传统工艺项目培训班,支持符合条件的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 乡村工匠等。(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 二)推动传统工艺项目合理利用
4.加强传承设施建设。支持各县(市、区)依托传统工艺项目,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基地、传习所等设施,鼓励各类传承体验设施与文旅、农业、教育、商务等基地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旅游”“非遗+研学”活动。到 2025 年,力争全市各县(市、区)都建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市级以上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都有传承体验设施。(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5.促进非遗旅游融合。将传统工艺资源融入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鼓励支持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进驻旅游景区、休闲街区、特色村镇等,丰富传统工艺产品供给,扩大传统工艺消费市场。在互联网平台设立传统工艺产品销售专区,定期举办“非遗赶集会”“非遗购物节”“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支持传统工艺进商超、进场馆,线上线下相结合销售推广传统工艺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6.提升项目发展活力。支持长盛川青砖茶等传统制茶、枝江酒等传统酿造、巴楚美食等传统食品制作企业,在保持传统配方和工序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传统工艺企业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设立专门的手工生产线,进行开发创新,培养高端品牌。支持小微企业、非遗工坊等生产经营主体,依托传统工艺带动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加强传统工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为传统工艺传承人或企业商标注册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知识产权局,完成时限:2025年 12 月)
( 三)提高传统工艺保护传承水平
7.切实加强品牌建设。加快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传统工艺品牌,做大做强长盛川、采花毛尖、宜昌宜红、远安黄茶等已有优势产业,不断提升宜昌制茶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枝江布鞋、夷陵版画、华贵木雕、土家服饰等传统工艺企业生产个性化、定制化的传统工艺产品,以及美观实用的日用品,提高产品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扶持传统工艺特色品牌。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保护创新成果,培育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8.加强转化应用研究。进一步完善市级传统工艺类非遗专家库,探索在三峡大学等具备条件的高校建立传统工艺研发工作室。支持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创新交融研究。举办传统工艺学术研讨会,加强传统工艺传承人、企业和行业组织代表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理论和技术的研究与转化。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9.加大宣传传播力度。总结梳理推广一批传统工艺保护传承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提高社会可见度和影响力。鼓励新闻媒体、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等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有内容、有深度的直播或短视频作品,营造传统工艺传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中小学依托传统工艺项目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激发青少年参与传统工艺保护传承的热情。积极参加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展示交流活动,推动传统工艺项目和产品走出去。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0.切实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完善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合力打通人才培养、保护传承、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品牌建设、宣传推广等各个环节,形成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 二)完善财政保障
11.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传统工艺项目、传承基地、非遗工坊等予以适当支持。鼓励各地将传统工艺产品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传统工艺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传统工艺企业投融资支持与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5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