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化生态保护中心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化生态保护中心为县文旅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长阳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并实施,创新工作机制和保护方式、措施;负责实施长阳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评估、报告长阳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和成效;推介宣传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协助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整理和保护、抢救、研究等工作;举办学术交流、展览(演)等传播普及活动;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